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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未落實 回收不等於環保
循環經濟未落實 回收不等於環保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131003174-260405?chdtv
台灣環保教育行之有年,整體垃圾回收率達5成以上,容器類回收率近8成,寶特瓶類回收率更高達9成以上,但在高回收率下再利用的比例卻十分有限,台灣重新思考環境教育協會表示,再利用率若要提升,前期生產要有經濟效應,後期處理才能帶動循環使用(再利用)。
台灣重新思考環境教育協會創辦人黃之揚表示,台灣在循環、環保和永續觀念上一直沒有一個明確定義,例如路邊車輪餅裝的是環保紙袋,但為何用紙就是環保?現在鼓勵民眾使用棉麻環保袋,藉由可重複特性來取代塑膠袋,但根據國外研究報告指出,環保袋生產所造成的耗能及花費要比塑膠袋高出許多,一個棉麻環保袋要使用131次才會比一個塑膠袋環保。
黃之揚說,台灣民眾在環保意識上是好的,但民眾教育端要再加強,如星巴克杯子,現在用玉米澱粉製造的生物塑膠PLA取代塑膠材質看起來環保,但讓PLA能夠分解的環境得要在工業化堆肥場才有可能,因此未來即便PLA走向普及,對環境污染和傷害一樣大,環保意義上大打折扣,又像是寶特瓶瓶身是1號PET材質,瓶蓋是5號PP材質,外層塑膠紙是2號PVC,但絕大多數人並不知道該如何分類,導致後期處理繁雜耗時,造成再利用上的成本過高。
黃之揚指出,製造業者須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給環保署基管會作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環保署再用這筆基金依照不同材質的回收費率補貼給回收處理業者,例如消費者每購買一個寶特瓶,其實裡頭就已經包含回收費,但許多物品並不屬於環保署規範的33項應回收項目中,即便處理廠處理後賣給回收業者,但因為補助不高甚至沒有補助或是賣得不好,後來都是擱置甚至送進焚化爐。
黃之揚強調,政府若要落實限塑,前後端都要並重,拉高回收補助是見樹不見林的方式,生產端使用單一材質、政府在應回收項目上的細分及配民眾對回收材質有正確的觀念,回收成本減少之下才能帶動再利用。